【新手揸車】停牌駕駛 vs 無牌駕駛 | 刑罰嚴重唔好博!

Kilowatt 小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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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覺得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好小事,又或者睇電視睇得多認為海外啲人細細個學車都無牌架啦。其實,香港對於停牌駕駛或無牌駕駛的刑罰非常重,屬於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被處罰款及監禁,而且假若出現意外對於受傷一方都屬不負責任的行為,所以 Kilowatt 小隊提提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停牌駕駛」知多少?

所謂「停牌」其實即是被取消駕駛資格或取消駕駛執照。取消資格或執照的時期有長有短,根據違例案件性質,短則可被停牌3個月,長則停牌5年甚至乎被終身取消駕駛資格,具體視乎法院判決。被取消資格或執照的原因眾多,常見的情況是:

1. 違例駕駛記分制度滿15分

根據香港法例第375章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因過往2年內觸犯交通違例駕駛事項、影響道路安全,被記分滿15分,例如多次超速駕駛、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橫過雙白綫等,俗稱被扣夠15分,就可能會被取消駕駛資格3個月;再犯則可取消資格6個月。

2. 嚴重違例駕駛

一些交通違例駕駛事項性質特別嚴重的個案會直接被取消駕駛資格,時期一般以年為單位。例如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會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甚至終身取消駕駛資格。又或受酒類影響下駕駛分為三級制。首次被定罪的情況下,酒類呼氣測試中100毫升呼氣有35微克酒精就屬第1級,須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6個月;呼氣有66微克酒精就屬第2級,須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1年;呼氣酒精濃度超過第2級就是第3級,須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2年。如再次被定罪,則會被取消駕駛資格最少2-5年。

3. P牌(暫准駕駛執照)被停牌

P牌比正式駕駛執照有更嚴謹的規定。只要駕駛者觸犯2次「輕微」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會被扣3分、5分的違例事項,例如沒有讓斑馬綫上的行人先行被扣3分、沒有遵從交通燈的指示5分後;又或觸犯1次「嚴重」道路交通違例事項,即會被扣10分或以上,例如在藥物影響下駕駛、企圖駕駛或掌管汽車,一經定罪P牌會被即時取消。

「無牌駕駛」與「停牌駕駛」分別?

無牌駕駛可以是從來未曾獲得過任何香港駕駛執照;停牌駕駛是曾經獲得過駕駛執照,不過因為受到相關罰則而遭受取消駕駛資格。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42條及第44條,無牌駕駛和停牌駕駛的罪行刑罰並不一樣。

無牌駕駛刑罰

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2(1)條説明,駕駛時沒有其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不得在道路上駕駛汽車。首次被定罪可被判處第2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第2次及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停牌駕駛刑罰

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4(1)(b)條説明,於取消駕駛資格期間在道路上駕駛汽車,即使取消的駕駛資格只限於個別種類的汽車,而在道路上駕駛該種類的汽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

附送「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行?

當被控告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時,可能會被同時控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的罪名根據

香港法例第272章《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第4條,任何人在道路上使用汽車除非就該人對車輛的使用已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否則並不合法。違例者可被判處第3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換言之,由於是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司機幾乎不會有一份有效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所以當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的時候,就有可能被同時控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

真實案例

新聞報道2022年11月16日區內進行打擊停牌期間駕駛行動,截查可疑車輛後發現一名45歲姓蔡本地男司機涉嫌「停牌期間駕駛」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被捕。2022年5月1日警員於牛頭角世運道截查一輛私家車後發現一名20歲姓李男司機並無持有任何駕駛執照,司機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在沒有亮著所需車燈的情況下駕駛」被捕。

《刑事訴訟程序條例》附表8 罪行的罰款級數

罪行的罰款級數罰款金額
第1級HK$2,000
第2級HK$5,000
第3級HK$10,000
第4級HK$25,000
第5級HK$50,000
第6級HK$100,000

無牌 / 停牌駕駛發生意外才可怕!

雖然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本身,加上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的刑罰已是非常嚴重,不過若出現意外導致人命傷亡,後果將不堪設想。原因是一般司機都有機會被加控其他罪行例如危險駕駛、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所以刑罰必然會被加重。另外,由於沒有第三者保險,對於傷者的賠償以及財物損毀,或會涉及天文數字。司機除面臨違例駕駛的罰款、監禁外,更有機會受到來自第三者的索償。

有情況可豁免「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

法律不外乎人情,法庭一般都會檢視司機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的理由。如司機遇到非常危急的事情,有充分理由解釋為何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法庭或有機會輕判或酌情判處被告非即時監禁的刑罰。例如同行友人因意外重傷有生命危險,需要即時送往醫院急救;又或遇到女士懷孕臨盆而附近沒有路人可提供協助的情況下,被告因而迫不得已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法庭有機會考慮案情及求情理由而作出判決。

借車俾朋友無牌駕駛,同樣有罪?

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2(3)條説明,任何人不得允許並無持有有關車輛所屬種類的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控方無須證明被控人明知司機並無持有駕駛執照;而辯方即使證明被控人不知司機並無持有駕駛執照,亦不構成免責辯護。換言之,車主有責任確保司機具有有效的駕駛執照駕駛車輛,即使以不知道友人沒有駕駛執照的理由作推搪,都可能會干犯「容許他人無牌駕駛」的罪名。若車主以未曾借出車輛作理由,司機擅自取用車輛,司機則有機會干犯《盜竊罪條例》。

真實案例

新聞報道2020年5月17日一輛黃色保時捷駛至馬鞍山設置的路障期間突然加速衝越路障,其後車輛被截停制服。調查發現保時捷由本港一間租車公司持有,而司機早於2015年已遭停牌。大律師表示,租車公司可能干犯「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駕駛」或「容許他人無牌駕駛」的罪行,一經定罪可被罰款HK$5,000及監禁3個月,再犯者可罰HK$10,000元及監禁6個月。

有駕駛執照都要留意「車輛牌照」?

香港法例第374E章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 第25條車輛牌照的展示説明,在任何道路上出現或使用的汽車必須具備有效車輛牌照,並依照特定方式展示。第60(3)條則指明,違反第25條,該車輛的登記車主及當時的司機均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處第1級罰款及監禁3個月。換言之,即使司機具備有效的駕駛執照,無論是借用還是借出車輛,都要確保車輛具備有效的車輛牌照,否則就有可能違法。

*以上法律知識僅供參考,詳情請咨詢律師及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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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1. 咩情況下會被停牌?

    取消駕駛資格或執照的原因眾多,常見的原因有違例駕駛記分制度滿15分、嚴重違例駕駛如危險駕駛等、P牌被停牌。

  2. 「無牌駕駛」與「停牌駕駛」分別?

    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2及44條分別説明,無牌駕駛和停牌駕駛的刑罰並不一樣。

  3. 有情況可豁免「無牌駕駛」或「停牌駕駛」?

    如司機遇到非常危急的事情或有充分理由解釋行為,法庭或有機會酌情判處。

  4. 借車俾朋友無牌駕駛同樣違法?

    香港法例第374章第42(3)條説明車主有責任確保駕駛者具備有效的駕駛執照。

  5. 有牌駕駛都要留意「車輛牌照」?

    香港法例第374E章第25條説明道路上的車輛必須具備有效車輛牌照,否則登記車主及當時駕駛的司機均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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